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 2002-08-14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双定户”到征收所打印税票的相关事项的通知

我局自2002年7月1日起,对委托银行扣缴的‘双定’纳税户,由征收所前台开具税票。“双定户”纳税户可直接到征收所打印税票。具体安排如下:
  
  1、 只有‘双定户’即纳税核定中包括主税在内的所有税种均为定额的纳税户,才可在征收前台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2、 税票打印时间为每月18日之后,具体到每一纳税户,税款入库后即可打印税票。
  
  3、 需要填开税票的纳税户,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征收所申请打印税票。
  
  4、 对于不是每个月都需要税票的纳税人,可采取集中打印的办法,如一次可打印以前数月或一年的税票,可减少纳税人到征收所打印税票的次数。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2年8月14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