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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 你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申请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2002]2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456号)精神,结合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每期时间为160个课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480元(含办公经费、场租、水电费、师资培训费、教师授课酬金、管理人员工资、报名费、资料印刷等费用)。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单位可根据培训班的实际情况自行下调培训费,培训课时不足应按平均课时费扣减培训费。 三、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培训费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收费资金管理应按闽财综(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复函的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执行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起至2003年8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