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旅[2002]133号
【颁布时间】 2002-08-13
【实施时间】 2002-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关于近期开展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38号文件及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作以下部署。
  
  一、尽快建立旅游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报请区县政府组织工商、公安、文化、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工作。
  
  二、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本市国内旅行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和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三、规范本市国内旅行社及营业部的设立和备案制度。对国内旅行社及营业部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重点清查不符合设立条件、证照不齐全、超范围经营的单位;并对辖区内国际旅行社营业部的证照、经营范围及“四统一”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普查本市国内旅行社经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按照国家旅游局2001年16号令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国内旅行社经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凡不符合规定的须责令改正。如在2002年10月底前仍未达到要求的将作出不予通过2002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的处理。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