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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中小学校工作机构和领导岗位设置问题,仍按《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鲁政办发[1999]46号)执行。 附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表 附件: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表 ┌────┬───────┬────┬───────┬────┬───────┐ │学校类别│教职工与学生比│学校类别│教职工与学生比│学校类别│教职工与学生比│ ├─┬──┼───────┼─┬──┼───────┼─┬──┼───────┤ │高│城市│1:13 │初│城市│1:14 │小│城市│1:19 │ │├──┼───────┤├──┼───────┤├──┼───────┤ │中│县镇│1:13.5│中│县镇│1:16.5│学│县镇│1:21 │ │├──┼───────┤├──┼───────┤├──┼───────┤ ││农村│1:14 ││农村│1:18.5││农村│1:23 │ └─┴──┴───────┴─┴──┴───────┴─┴──┴───────┘ 注:1.“城市”指设区市的市区。 2.“县镇”指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