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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冀政办[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7-27
【实施时间】 2002-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罚没收入和各项收费的管理
  
  (一)全面清理整顿现行各类收费项目。一方面,要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陆续公布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部分不体现政府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依法征税。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收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省内所有收费项目实行省级审批,严禁市、县越权开征收费项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着力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的典型地区和部门,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新形象。
  
  (二)将部门组织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彻底脱钩。所有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要全额缴入国库,预算外收入要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级政府不再向部门下达相关罚没及收费任务或指标,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统筹安排部门支出,按标准和职能需要核定经费定额,保证其正常支出水平,使部门收入与支出彻底脱钩。省本级重点抓好公安、交警、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保、计划生育、税务等部门收支脱钩工作,在合理界定财权事权的前提下,在年内陆续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纳入“票款分离”征收范围。
  
  (三)将部门预算外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全省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环保、计划生育等系统各项收费中体现政府行为的收费,要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其他部门预算外收入,有条件的也要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
  
  (四)改变地税系统按收入比例提取经费的办法,实行“预算制”。地税系统经费要与税收收入完全脱钩,收支严格执行两条线管理。地税部门要按照全系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完整的部门收支预算,将系统全部的经费需求编制在年度预算内,将部门的全部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五)对具有行政执法罚没收入的部门严格实行收支脱钩和罚缴分离。要认真执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冀财综[1999]85号)》,部门所有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严格票款分离,支出按预算执行。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发的《河北省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2001]第7号令),彻底扭转罚没物资管理中存在的流失和无序局面。加强罚没物资管理,将变现收入及时缴入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省级要在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抓紧建章立制,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模式、方法和程序。市、县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范围,2003年度预算要全部实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时,要采用零基预算,打破原有基数,所有支出项目都要根据政策规定据实重新核定。采用标准定额预算,对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根据财力情况和基本支出需要,制定统一的支出标准和定额,并依此测算确定。采用项目预算,专项资金必须落实到项目并编制项目预算。要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明确专项资金的论证决策程序,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实行追踪问效。
  
  (二)加大综合预算管理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时,要将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收入预算包括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资金、政府基金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要按政策和标准核定,严禁收支挂钩,以收定支。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要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要全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核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扩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逐步把基本建设、公路建设、市政设施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建立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四)加快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程。一要积极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省级要在2002年取得实质进展,市、县要在2003年全面推行集中支付制度。二要不断扩大集中支付项目范围,逐步将设备购置、房屋租赁、专项培训、出版印刷、网络建设、较大型修缮、公费医疗等项目纳入集中支付范畴。三要完善集中收付运作程序,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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