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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8-12
【实施时间】 2002-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第69号令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能否按照规划实施,资金投入是关键。市政府将按照《郑州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和上街区要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的经费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常用器材、个人防护器材及部分特勤器材的购置,保证消防队(站)完成灭火、执勤和训练任务。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要按照《郑州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抓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金落实。
  
  四、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市政府将城市消防设施建设与管理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年度验收和任期考评,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总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设施建设负总责。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消防设施建设按计划、按要求落到实处。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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