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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开展处级干部述职活动(2002年11月—2002年12月) 11月份制定下发具体的处级干部述职实施方案,各处室(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向厅党组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其他处级干部向本单位、部门全体职工述职。 5、通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02年9月) 6、开展“三优三满意”评议及文明处室、文明科室评比活动(2002年12月—2003年1月) 厅机关“三优三满意”评议和文明处室评比由厅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分厅机关内部、厅直属单位、各市交通局三个层次进行测评,并报厅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四局一站一办按一定比例推荐候选文明科室,报厅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三)总结阶段(2003年1月—2003年2月) 厅党组将对文明处室、文明科室进行表彰。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表。 五、活动要求 1、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厅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人员,相对集中办公,具体抓好日常工作。 2、四局一站一办要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加强领导,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确保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各单位要加强与厅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6623990,2214643。 以上意见,请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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