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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09]64号
【颁布时间】 2009-05-18
【实施时间】 2009-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安徽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合作恳谈。举行皖新合作恳谈会和边贸考察行等活动,搭建皖新企业间和对俄贸易合作与交流平台,组织新疆大型企业与我省有关企业进行对口洽谈,邀请在新皖籍企业家介绍对俄贸易经验,大力推动安徽地产品销售,积极发展对俄贸易。
  
  综合工作。综合组于大会期间在乌鲁木齐省团集中驻地设立安徽省代表团总值班室,省团工作人员、各市分团负责人及联络员原则上安排在省团集中驻地,其他参会人员可委托省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省团参会参展专项经费由省商务厅商省财政厅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参加乌洽会作为推动地产品销售、促进对俄贸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承办单位,成立办事机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积极开展筹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针对西北市场特点和发展对俄贸易的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会展前期衔接及客户拜访、邀请等工作,积极筹划会展期间活动安排,确保有项目在会上签约落实。
  
  (三)请各市及省有关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所有参会人员的名单、职务、身份证号等打印成册,连同每人两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并上报省团综合组,由综合组联系办理证件,并按组委会规定收取工本费。未按时报名者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 升;联系电话:0551-2831394,28313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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