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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综合办
【发文字号】 市综治办[2002]第75号
【颁布时间】 2002-07-25
【实施时间】 200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综合办关于做好IFHP第46届世界大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2年9月7日至16日,国际住房与规划联合会(以下简称IFHP)第46届世界大会将首次在天津召开。届时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和国内各省、市的领导约600多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是IFHP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会议,与会代表人员多、规格高、影响大,因此,做好会议的环境保障工作至关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高标准、高水平地办好这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充分展示我市的良好形象,各区、县,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会议各项工作的要求”,现将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保障范围
  
  (一)全面保障区域
  
  1、150条主干道路、15片繁华地区及与主干道路相交支路50米范围内;
  
  2、各旅游景点、展览场馆;
  
  3、中心城区通向滨海三区的主要道路;
  
  4、中心城区通向新六区、三县政府所在地的主要道路;
  
  5、上述主要主干道路两侧及主要景点周边的居民区;
  
  6.主会场及代表团住地周边区域。
  
  (二)会议活动重点考察点位
  
  1、和平区五大道地区;
  
  2、南开区鼓楼、广东会馆、古文化街地区;
  
  3、南开区华苑住宅区;
  
  4、西青区杨柳青镇;
  
  5、天津滨海新区;
  
  6、到重点考察区位和点位的路线。
  
  二、主要任务
  
  总的任务目标是:确保全市市容环境的文明、整洁、优美、有序。
  
  具体要求是:上述地区在会议期间,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停止一切道路施工作业;
  
  (2)清理外来人员;
  
  (3)无占路摊点、沿街商店店外摆卖、占路加工作业,无乱堆乱放;
  
  (4)无乱贴乱画、乱设信息牌,无不规范广告设施;
  
  (5)各类占路停车场管理有序,道路无乱停乱放车辆;
  
  (6)全日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水洗路面,提高公厕保洁质量;
  
  (7)做好园林绿地养护,花坛绿地无杂物,无软包装挂枝,重点考察点位按组委会规定设置临时绿化景点;
  
  (8)夜景灯光正常开启,无残缺断亮现象;
  
  (9)控制大气污染,清理污染源,严禁机动车鸣笛;
  
  (10)各类公交车、出租车干净整洁,规范行驶和停放;
  
  (11)清理各类市场口外溢现象,规范场容场貌,搞好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
  
  这次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由大会筹委会城建市容部和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各自职责分兵把口,确保按时完成主要任务。
  
  市容委负责考察区域的道路、居民区等活动范围的环境秩序、环境卫生、夜景灯光、街景立面等项工作的监控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停存车场、外来人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集贸市场的管理。
  
  市园林局负责对全市各公园、道路两侧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及设置临时绿化景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污染源的监控管理。
  
  市建委负责对市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监控管理。
  
  市政工程局负责对道路施工管理。
  
  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保障工作负总责,保证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各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会议期间对重点点位要实行岗勤制,全方位、全天候的实施管理。
  
  四、阶段安排
  
  环境保障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从8月1日至8月10日,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各区县、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对所有保障范围和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要逐片、逐段、逐点位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坚持高标准制定各自的环境保障工作方案,于8月10日前报送市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8月11日至8月30日,为集中清整、治理阶段。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治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三)第三阶段从8月31日至9月3日,为检查验收阶段。8月31日至9月2日,由市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检查验收,9月3日由市领导进行检查验收。
  
  (四)第四阶段从9月4日至9月20日,为巩固保障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全员上岗,全方位的落实各项责任。各级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各区要组织好快速反应队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天津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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