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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深国税发[2002]242号
【颁布时间】 2002-07-25
【实施时间】 200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8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

鉴于我局在2001年进行了机构改革,有关机构和职能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经研究,市局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修订后的服务承诺予以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

  
  一、服务原则
  
  按照“依法、公正、热情、高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尽最大能力为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执行附表承诺的标准处理时间(见附件1),希望能使您满意。
  
  纳税人办理上述服务事项中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不在此承诺范围。
  
  二、服务事项
  
  服务承诺包括以下项目的处理
  
  税务登记
  
  申报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双定户的认定及定额调整
  
  发票的购领与印刷
  
  税务稽查
  
  出口退税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咨询
  
  三、承诺不兑现的处理
  
  在具备承诺的前提下,本局未能在标准处理时间内兑现承诺,您有权获得详尽的解释。您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可以向主管区(分)局办公室、监察科或者区(分)局局长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监察室直至市国家税务局长投诉。
  
  咨询服务电话:123661
  
  偷税举报电话:83878888
  
  廉政投诉电话:83878880
  
  附件1:
  
  
  
  
┌─────────┬──────────────────┬────────────┐
  
  │ 服务事项 │ 承诺的前提 │标准处理时间│
  
  ├─────────┼──────────────────┼────────────┤
  
  │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有关证件、资料齐备、场地核实并受理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重新登记、│有关证件、资料齐备且受理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变更登记、│││
  
  │复业、│││
  
  │注销登记、│税务机关完成稽查,已清缴税款、发票,│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停业│有关证件、资料齐备受理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
  
  ├─────────┼──────────────────┼────────────┤
  
  │申报纳税│││
  
  │自核自缴方式的申报│申报资料齐备且受理后│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
  
  │延期申报│申报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 │
  
  │延期纳税│申报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回复│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件、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回复│
  
  │认定│││
  
  ├─────────┼──────────────────┼────────────┤
  
  │双定户│││
  
  │调整定额│受理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
  
  ├─────────┼──────────────────┼────────────┤
  
  │发票的购领与印刷│││
  
  │购领发票│证件、资料齐备、准备且受理后│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
  
  │自印普通发票│证件、资料齐备、受理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回复│
  
  ├─────────┼──────────────────┼────────────┤
  
  │税务稽查│收到提请稽查通知或受理稽查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到户稽查,│
  
  │││因稽查需要调取的帐簿资料│
  
  │││应于3个月内归还纳税人 │
  
  ├─────────┼──────────────────┼────────────┤
  
  │出口退税│││
  
  │登记、变更、年审│有关证件、资料齐备且受理后│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发函调查│在提供需要调查的资料齐备后│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函处理│从接到函件之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申请后│于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
  
  │税务咨询│││
  
  │电话咨询││即时回答或转介有关部门回│
  
  │书面咨询││答│
  
  │││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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