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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强化基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此项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努力形成开展创建活动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县级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创建活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三)从严掌握标准,确保创建活动质量。创建活动要在提高创建活动质量上下工夫,切忌片面追求数量。各地创建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办法和考评标准,严防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四)创建活动要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为目的,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创建活动与“四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二是把创建活动与政府责任目标结合起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把创建活动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四是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