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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减免税金额││ ├────┼────┴───────┴────────┴─┬────┼──┬──┤ │所属类别│1、种植业2、养殖业3、农林产品初加工业 │是否分业│││ │││核算│││ ├────┴────────┬──────────┬───┴────┴──┴──┤ │申请项目│分业核算企业分摊办法│减免税使用情况│ ├─────────────┼──────────┼──────────────┤ ││││ ││││ ││││ ├─────────────┴───┬──────┴──────────────┤ │区县地税局审核意见│市地税局审批意见│ ├─────────────────┼─────────────────────┤ │││ │││ │││ └─────────────────┴─────────────────────┘ 填报说明: 1、“所属类别”根据所列的四项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打√)。 2、“是否分业核算”是指经营多项业务须分业核算的企业;如为纯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填“否”。 3、“申请项目”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所附项目逐级填列,如为该文之外的项目必须说明。 4、“审批编号”填写《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免税项目审批表》所列编号。 5、“年检年度”指被检年度。 6、本表一式三份,即:企业、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