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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调研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深圳市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调研工作方案 一、调研工作的必要性 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的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应看到,我市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增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新优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进行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以提高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适应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要求。为切实摸清有关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整顿、规范、改革、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调研工作。 二、调研的范围 (一)鉴证类 评估、鉴定中介: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评估、证券评估、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科技成果鉴定、质量检测、计量中心等。 验证、公证中介: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等。 (二)经纪类 主要包括技术合同、证券发行与交易、期货、保险、信托、外汇、房地产、商品交易、拍卖典当、人才、劳务、体育、文化经纪等。 (三)咨询、代理类 咨询类中介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财务、税务、技术、投资、工程、信息咨询等。 代理类中介主要有:专利、商标、广告、房地产、商贸、航空运输销售、拍卖批发、对外贸易、国际货运、海关报关、国际船舶、金融、保险、财税、企业登记、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代理等。 (四)行业协会类 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协会、各类行业协会;各类商会,如个体劳动者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国商会;各类联合会,如企业家联谊会;各类职业自律协会或同业公会,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仲裁协会等。 三、调研工作的内容与时间安排 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报阶段(7月17日—8月20日) 各单位围绕以下内容和要求开展本系统、本行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摸底调研: 1.自查。 摸清现状:包括人员、数量、性质、隶属关系、经费的来源与使用、编制、职能、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式、赢利状况、服务对象、党团组织等方面的现实情况; 找准问题:主要包括体制、管理、经费、政策法规、人事、职能定位等方面的问题; 提出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就如何整顿、规范、改革、发展本系统、本行业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提出建议与措施。 2.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登记表、统计表附后)。 3.撰写、上报本系统、本行业专题调研报告。 4.8月20日前上报登记表、统计表和调研报告。 (二)重点调研、市外考察和形成调研报告阶段(8月20日—9月19日) 1.工作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整理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调研资料。 2.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调研。 3.考察北京、上海、温州、重庆、河北、大连等地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成功做法与经验。 4.综合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三)完善调研报告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 1.召开各种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 2.进一步补充和修改调研报告。 3.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 (四)拟定实施方案阶段(10月11日—12月20日) 1.起草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实施方案。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充实实施方案。 3.考察发达国家与地区有关的做法与经验,借鉴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 4.向市政府上报实施方案。 四、调研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应对入世挑战、转换政府职能、改善软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抓好本次调研。 (二)各部门要服从全市统一部署,顾全大局,确定分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保证调研工作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三)各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做到报告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