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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2]254号
【颁布时间】 2002-08-07
【实施时间】 2002-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9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加双学历实验班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南京外国语学校:
  
  你校申请中加双学历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该班是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在完成我国教育部规定的高中阶段主要课程的同时,由加拿大籍教师教授加拿大高中要求的主要课程,完成三年学习后,将获得中、加双方颁发的高中毕业文凭。为保证实验班加拿大课程的教学与加拿大国内保持一致,须通过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支撑的网络教育系统,并实施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25人),教学成本较高。鉴于这一教育模式在我市尚属试验阶段,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暂按你校申请的每生每学期275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待学校实验一段时间后,我局将根据实验班的成本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二、报名测试费每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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