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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68号
【颁布时间】 2002-07-23
【实施时间】 200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0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五、全力抢修水毁工程,恢复提高抗灾能力。前一段暴雨洪水灾害使一些地方的防洪工 程和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各地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击抢修,尽快恢复抗灾 能力。对在短时间内难以抢修的水毁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度汛应急方案,确保度汛安全。加快 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石头河、王家崖、羊毛湾、冯家山、黑松林、石砭峪、郑家河、石门、 观音河、二龙山等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提高抗洪能力。抓紧抢修水毁公路、通讯、 电力设施,在抢通的基础上尽快提高标准和等级。
  
  六、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打好防汛抗洪总体战。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 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涉及面广,突发性强,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各地要按照《防洪法 》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各级防汛指挥部建设,充实力量,配置设备,确保对防汛抗洪实施有效的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防洪保安大局为重,服从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计划、财政部门要保证防汛资金及时到位 ;民政部门要积极搞好查灾救灾工作;交通、铁路部门要优先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通讯部门 要全力保证防汛通讯畅通;电力部门要保证抗洪抢险电力供应;卫生部门要搞好灾区卫生防疫 ;公安部门要配合抗洪抢险实施交通管制,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灾后生产 自救;教育、林业、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自防自保措施,避免灾害损失。驻陕部队、武警官兵历来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和突击队,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联系,及时沟通情 况,组织开展必要的防汛抢险演练,军民联防抗御暴雨洪水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00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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