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243号
【颁布时间】 2002-08-05
【实施时间】 2002-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淄博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培训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淄纺培字[2002]8号)收悉。
  
  鉴于你中心负责全市纺织系统的职工培训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经成本测算,核定培训费标准为:
  
  一、职工岗位培训:培训费200元/人·期,培训时间一个月;
  
  二、职工轮岗培训:培训费600元/人·期,培训时间三个月;
  
  三、厂长(经理)培训:培训费600元/人·期,培训时间一个月;
  
  四、车间主任、工段长培训:培训费600元/人·期,培训时间一个月。
  
  此费用包括授课费、教室租赁费、教材及学习用具、技能训练、考核及证书费等。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终标准,此外不允许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该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