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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商366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达电厂应急发电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你厂要求审批应急发电上网电价的报告悉。经研究,核定明达电厂2002年度应急发电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9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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