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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珠海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珠海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执法检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珠海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执法检查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成果,更好地完成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从7月18日起至12月10日,由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执法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严格落实“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类企业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工作,并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完成我市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二、检查对象
  
  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使用外来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二)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三)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参保人数与职工实际人数是否相符,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费等情况。
  
  四、组织机构
  
  本方案由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协调检查工作。主要是负责摸清、核准全市各类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数量,并按检查的区域进行分类;负责起草、印发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收集、整理检查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各工作小组检查工作进度表,做好资料汇总工作;负责对检查全过程的宣传报道,以及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执法检查系列公告、信息披露工作。
  
  (一)按区域分3个检查小组,负责对用人单位用工参保情况的具体检查工作。
  
  1.香洲小组(组员30人)。
  
  组长:周社池,副组长:巫焕源、吴少强、谢国铭。
  
  工作范围:市直属单位、香洲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横琴开发区、淇澳管理区、珠海保税区和南屏科技工业园。
  
  2.斗门小组(组员16人)。
  
  组长:叶成林,副组长:赵德文、梁长雪、邓国兴。
  
  工作范围:斗门区(包括白蕉科技工业园和新青科技工业园)。
  
  3.金湾小组(组员10人)。
  
  组长:梁庆伦,副组长:陈铭梓、郑道池、黄声添。
  
  工作范围:金湾区、临港工业区和三灶科技工业园。
  
  (二)设立受理投诉举报组和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组。
  
  1.受理投诉举报组:负责受理对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责任单位为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电话:2517111、2517766。
  
  2.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组:负责对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服务以及政策咨询解释工作,责任单位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从各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大队)派10人、失业养老科、医保科、基金监督科、法规科、工资科各派1人,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派5人。
  
  2.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劳动保障部门各派4人,横琴开发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淇澳管理区和临港工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各派1人。
  
  3.市地税局派6人,市工商局派3人。
  
  五、工作日程安排及检查方法
  
  第一阶段(7月18日—8月9日)。
  
  (一)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二)市工商部门核实全市用人单位名单,按区域分类后报给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到各检查小组。
  
  (三)各检查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向用人单位发放《检查通知书》和《珠海市用人单位用工参保情况自查表》(附后),并告知被检单位有关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四)对参加执法检查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重点是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的政策法规和检查方法,提高政策应用水平。
  
  第二阶段(8月10日—11月30日)。
  
  各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随行携带办理劳动用工和参保的基本资料、空白劳动合同书、参保申报登记表及整改通知书等监察文书。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并写出检查意见书,意见书要求详细、清晰,注重事实数据。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现场办理要求整改的手续。
  
  第三阶段:(12月1日—10日)。
  
  各检查小组将相关资料汇总,写出书面检查情况报给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综合后上报市政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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