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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商]字[2002]281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纸盒装精制盐价格(试行)的批复

市盐业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纸盒装精制盐价格的请示》(京盐业发[2002]6号)收悉。考虑到完成国家下达给北京市销售1000吨纸盒小包装精制盐的计划和食盐包装的发展趋势,为了丰富首都盐业市场,满足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500克纸盒包装精制盐批发价格每吨2667元;零售价格1.60元。
  
  纸盒包装盐上市后,各级盐业部门要保证普通包装盐的市场供应,不准脱销。
  
  此价格(试行)自2001年7月25日执行,试行一年。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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