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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职工民主参与”的原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资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公布哈尔滨市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1年国民经济及工资增长情况 (一)2001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2%。非国有经济实现增加值651.8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8.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1842元,比上年增长12.1%。 (二)劳动就业形势稳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提高。截止2001年末全市从业人员492.7万人,比上年增长0.4%;城镇职工人数210.6万人,比上年减少2.2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45.2万人,比上年增加5.8万人;全年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0.86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4.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1万人,登记失业率3.2%。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989元,比上年增长14.53%。 二、2002年全市有关经济指标预测 (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 (二)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1.5%; (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13%左右; (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下。 三、2002年企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考虑周边省市的工资增长状况,并依据我市上年工资增长速度和今年工业发展情况,综合分析,建议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企业工资增长上线,确定为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幅度13.5%。 (二)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幅度9%。 (三)企业工资增长下线,确定为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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