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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安监管办[2004]136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批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附则
  
  本规定所指的时限,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附件2: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空二行)
  
  鄂安监管××[2004] ××号
  
  标题:(小二黑或标二宋)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镇××单位
  
  “××”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标3号仿宋)
  
  你局《关于××县××镇××单位“月.日” ××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来文文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年×月×日,×地×单位发生××事故,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这是一起因××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理意见,请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办理。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公布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于30日内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
  
  请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市(州)安监局请示文件及附件(1、事故调查报告;2、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照片;3、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技术报告;4、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5、调查组名单及签字;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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