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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对开展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 开展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作为现阶段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省里由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农业、经贸部门要主动会同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各地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凡发现继续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生产企业,农业、经贸、工商部门要吊销其使用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的经销企业,农业、工商部门要吊销其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的种养企业,要禁止其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并予以曝光。各级农业、经贸部门要主动会同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帮助解决停产、转产企业的实际困难。认真开展农民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教育,让农民了解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重大意义,明白替代品种的使用要求,确保不误生产。通过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加快发展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