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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7-19
【实施时间】 2002-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共沈阳市宣传部、沈阳市总工会等关于印发《沈阳市2002年“全民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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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内容
  
  1.发布并表彰2002— 2005年沈阳名牌产品和沈阳市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
  
  2.举行发奖仪式,授予获奖产品和企业奖牌、证书;
  
  3.拟定沈阳第一制药厂、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代表发言;
  
  4.市政府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拟定于2002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会议时间一个半小时。
  
  三、参加人员
  
  1.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
  
  2.邀请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总工会和团市委主管领导;
  
  3.邀请沈阳日报、沈阳晚报、辽宁日报、辽沈晚报、时代商报、华商晨报、沈阳电视台和沈阳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并做新闻报道;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分局、直属局,市直各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办;
  
  5.30户名牌产品企业和市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代表。
  
   二00二年七月十日
  
  附二:
  
  沈阳“质量·名牌·诚信·市场”高层论坛方案
  
  为了进一步抢抓战略机遇、实现跨跃发展,实现经济生活规则化、政治生活民主化、社会生活法制化,加快我市质量工作同国际惯例接轨,培育、发展和壮大沈阳名牌产品,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 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在2002年“全民质量月”活动中,举办沈阳 “质量·名牌·诚信·市场”高层论坛。特制定此次论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正在开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讨论为契机,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目的,紧紧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机遇,研讨深化企业的质量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带动力的名牌产品的思路,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区域城市的快速发展。
  
  二、论坛主题
  
  此次论坛的主题是:质量·名牌·诚信·市场。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四、参加单位和人员
  
  1.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
  
  (1)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2)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3)《中国名牌》杂志社;
  
  2.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1)市委宣传部;
  
  (2)市人大财经委;
  
  (3)市政府;
  
  (4)市质监局;
  
  (5)市经贸委;
  
  (6)市科协;
  
  (7)市工商局;
  
  (8)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市委党校;
  
  (9)市直各工业集团(公司)、各行办的代表;
  
  (10)20户重点名牌企业;
  
  (11)邀请2-3户全国名牌产品企业;
  
  (12)市质监局各分局、直属局;
  
  (13)沈阳日报等新闻单位。
  
  以上参加人员,合计60人。
  
  五、发育单位
  
  (1)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领导;
  
  (2)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领导;
  
  (3)《中国名牌》杂志社领导;
  
  (4)青岛海尔集团;
  
  (5)市政府领导;
  
  (6)市质监局;
  
  (7)市经贸委;
  
  (8)东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9)新闻单位的代表;
  
  (10)市直各工业集团(公司)、各行办的代表;
  
  (11)名牌企业的代表。
  
  六、论坛时间
  
  初步定于2002年9月12日,会期半天。
  
  七、论坛地点
  
  沈阳迎宾馆国际会议厅
  
  八、其他事项
  
  (1)成立高层论坛组委会。为加强对此次论坛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地完成筹备工作,成立沈阳“质量·名牌·诚信·市场”高层论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名牌办。
  
  联系电话:024-23244275
  
  联系人:王国泽、庄稼蓉
  
  传真024-23244275
  
  (2)编辑《沈阳“质量·名牌·诚信·市场”高层论坛》论文集。为保证论坛的质量,拟请发言人员准备好论文,并于8月20日前将论文报送论坛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审定、编辑和印刷。
  
   二00二年七月十日
  
  附三:
  
  关于开展“质量服务周”的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的服务意识,培植“重质量、守诚信”的企业经营道德规范,创建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拟于“全民质量月”期间举办“质量服务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2年9月14日至20日。
  
  二、活动地点
  
  在沈阳商业城、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联营公司及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主要商业企业各1至2家。
  
  三、组织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业局。
  
  四、参与单位
  
  在上述商业企业经营、具有代表性的产品生产、经销和服务企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活动内容
  
  利用一周时间,在拟定的各大商场举行“百家企业、百名厂长(经理)站柜台”活动,邀请各位厂长(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现场为消费者服务,回答消费者的提问,现场解决本企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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