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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苏交技[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8-02
【实施时间】 200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汽车)燃料消耗及替代能源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盐城市交通局,省交通控股公司:
  
  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对节约和替代燃油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根据交通部厅体法字[2002]300号文要求,决定对我省交通系统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汽车)典型企业实施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推广洁净煤技术和先进的节油技术,扩大天然气利用,大幅度降低燃料油消耗,以缓解石油进口压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次调查的范围及对象为道路运输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汽车运输企业,部在我省确定的企业名单为:南京长途汽车客运总公司、南京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无锡客运总公司、苏州市汽车货运总公司、扬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快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三、调查内容
  
  1.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汽车)燃料消耗及替代能源情况。
  
  2.采用替代能源进展的情况。
  
  3.采用替代能源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安全可靠性。
  
  4.所采用的替代能源其资源的供应能力。
  
  5.采用替代能源目前存在着哪些问题?对今后采用和发展替代能源的指导思想、措施及建议(包括对加气站、汽车改装厂等的要求)。
  
  四、调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调查采取以书面调查为主,现场调查为辅的方式。
  
  1、有关市交通局及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要督促企业认真填报“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汽车)燃料消耗及替代能源情况调查表(附件)”,并对调查内容要求事项写出书面总结,企业的报表和总结(同时附Excel和Word文档软盘)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于8月26日前报送厅科技处。
  
  2、对节约和替代燃料潜力较大的技术,我厅将及时向部推荐,并组织在全行业示范和推广。
  
  3、现场调查工作将根据交通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交通厅科技处徐淮淮(025-6626648)
  
  特此通知。
  
  附件:营业性道运输车辆(汽车)燃料消耗及替代能源情况调查表(略)
  
  
江苏省交通厅科技处
  
  二00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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