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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8-02
【实施时间】 200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监械[2002]153号文要求,结合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际,经研究决定下列产品列为我省重点监控产品: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静脉输液针等产品)。
  
  二、植入性医疗器械(人工晶状体)。
  
  三、角膜塑型镜(OPK透氧型半硬质隐形眼镜、OPK透氧型角膜塑形镜)。
  
  四、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激光量子辐照血液治疗仪)。
  
  五、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多功能电脑高频电刀)。
  
  各市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生产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的企业,要把对生产企业内部检验机构软硬件的检查作为日常监控的重点,实行每月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对有两次不良记录的企业,年检时作为整改对象,情节严重者上报省局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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