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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134号
【颁布时间】 2002-08-02
【实施时间】 200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3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路桥收费次票站点的批复

市市政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拆除双凤站起用茨竹站的请示》(渝市政委文(2002)198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委提出的拆除国道210线双凤桥站,设置国道210线茨竹站作为主城区路桥收费次票收费站。
  
  由你委和市交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办理调整收费站的有关手续,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00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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