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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黔价房调[2002]227号
【颁布时间】 2002-07-18
【实施时间】 2002-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云虹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贵州佰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4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二、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0.8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三、饮食服务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四、商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公共配套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治安管理及消防设施维护;代查代收水电费。
  
  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批文、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公布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并于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中有何反映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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