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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2]36号
【颁布时间】 2002-08-01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等北京市肉菜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2002年8月至9月为考察认定阶段。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工作组,赴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考察,认定外埠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厂名单。
  
  (三)2002年9月以后为组织实施阶段。对实施“场厂挂钩”的定点屠宰厂和实施“场地挂钩”的蔬菜生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商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根据本市市场的抽查情况,定期组织对生产基地的检查、认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基地,要从挂钩名单中去除,同时向基地所在地政府通报,在本市市场范围内公告。2003年以后的认定工作,由市协调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四)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肉菜放心工程”纳入各自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超市、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单位的猪肉、蔬菜进货工作,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市工商局
  
  市商委
  
  市农业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卫生局
  
  市农委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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