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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在全省广泛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进一步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帮扶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目前,由于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或下岗、失业,生活出现困难。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是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和有效形式,也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扎扎实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对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帮扶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职工中去,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帮扶活动的基本原则:帮扶不包揽、辅助不替代。通过开展帮扶活动,支持、配合社会保障工作,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职责,承担起对困难职工应尽的责任,按照职责范围落实好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好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二、帮扶对象、形式和内容 帮扶对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帮扶形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帮,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社会各界共同帮,基层单位结对帮。具体方法可采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党员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看病就医、子女就学救助中心,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有利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各种帮扶形式都可以探索。 帮扶内容:一是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关键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是落实各项政策。各级政府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要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要落实好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困难职工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引导他们从事小加工、小养殖、小经营活动。同时注意教育困难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解决再就业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积极落实困难职工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福利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就医、子女上学和住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四是要重视同困难职工的思想沟通,向他们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解疑释惑,帮助他们增强信心,引导他们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人心。 三、组织领导 帮扶活动以省辖市、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组织。省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具体方案由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总工会制订。中央驻豫单位、省垂直部门原则上参加所在地的帮扶活动。 为了加强对全省帮扶活动的领导,建立全省帮扶困难职工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省委副书记王全书,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宪章,省政府副省长李志斌、张以祥为召集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企业工委、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防科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具体负责全省帮扶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省辖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地区的帮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