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发文字号】 沪住工[2002]104号
【颁布时间】 2002-07-17
【实施时间】 2002-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5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引导房地产开发单位参与外环线绿带租地备苗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宅发展局(署):

  
  为加快本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步伐,推进外环线绿带建设,经市住宅局、市绿化局商定,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由市住宅局、市绿化局共同成立外环线绿带租地造林备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规划引导、企业租地备苗、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进行外环线绿带租地造林备苗试点工作。主要是动员有后续住宅基地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外环线两侧绿带范围内,采取若干年租地形式,按标准造林备苗,分批种植、逐年移植,三分之一植物留在原地,三分之二用于住宅小区环境建设。
  
  这项工作一是有利于城市绿化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步伐;二是有利于引导和增加居住区绿化建设的苗木品种和来源,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品位;三是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共同造林,通过市场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有利于优化绿化规划,在大规模苗木储备的基础上,逐年有序建设和开发,形成城市绿化发展和居住区绿化建设良性互动;五是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郊区农田的平稳转化。今年两局计划在外环线浦东新区唐镇段,完成2400亩租地备苗试点任务。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确保年内租地备苗试点目标完成,请各区住宅发展局(署)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这项实事工程,引导和动员有后续住宅基地的房地产开发单位积极参与这项实事工程。并于7月25日前,将自愿参与外环线绿带租地造林备苗工作的开发单位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局工程管理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