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核字[2002]第16号
【颁布时间】 2002-08-01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润大厦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京金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金润大厦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38686.67㎡,建有公共配套1959.83㎡(含地下车库),商品房面积36726.84㎡。
  
  二、金润大厦商品住宅综合平均销售价格3310元/㎡(按建筑面积)。做为公共配套的地下车库不得作为商品房销售和出租。
  
  三、住宅差价率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报我局审核。
  
  四、商品住宅销售时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另行加价收取其他代收代办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五、以上价格自销售之日起执行。
  
  此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