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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受审单位向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提交单位法人证复印件、《防雷审核资质证》原件、单位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变化情况等。 (二)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在审核有关资料后,应对资质年度审查作出结论。年度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单位资质条件符合规定资质等级标准,且在上一年度未发生防雷审核责任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资质年度审查合格。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资质等级标准,或者在上一年度发生防雷审核责任性事故,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资质年度审查不合格。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转让、变卖防雷审核资质证。违反本条规定的,资质证年度审查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没有参加资质年度审查的单位其资质证无效。 第二十二条 资质证年度审查不合格的,持证单位不得从事防雷审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