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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02]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6-28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5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2: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奖励呈批表
  
  
  
  
  
  举报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举报内容:
  
  查办(结案)情况:
  
  拟奖励金额
  
   
  
  办案人员意见
  
   
  
  举报机构意见
  
   
  
  价格监督检查
  
  机构领导
  
  审核意见
  
   
  
  价格主管部门
  
  领导审批意见
  
   
  
  附件3: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奖励通知书
  
  价检奖[ ]号
  
  :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细则》你举报的价格违法案件,经查实符俣奖励条件,决定给予奖励人民币 元。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于年 月日前办理领奖事宜。
  
  领取奖金注意事项:
  
  1、本人前来办理的,应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本通知书。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及本通知书,同时提供委托人的局面委托证明,经本机关确认后办理。
  
  3、采取邮寄领奖方式的,受奖人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价格举报奖励通知书》原件在有效领奖时间内邮寄给我局财务室,并如实填写邮政编码: ;收款人地址:。
  
  4、我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税款,并对采取邮寄方式的扣除邮寄费用。
  
  5、受奖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有效(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顺延,采取邮寄领奖方式的以寄出本通知书的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6、受奖地址: :联系电话:
  
  7、受奖人领取奖金后本通知收回存档。
  
  年 月日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印章)
  
  领奖人(委托人): 受委托人:受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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