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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快郊区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郊区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实施郊区教育领域信息化工程。抓紧建立郊区农民远程教育培训系统。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十五”期间建成连接各乡镇的农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开发适合郊区农民特点的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等一批课程软件,加强对郊区农民的继续教育。到“十五”期末,郊区乡镇都要建成远程培训教室。每年完成远程培训教育不低于1万课时,培训人数不少于30万人次。同时,加强郊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加紧实施中小学校的“校校通”工程,实现学校电脑配置比例高中为8∶1,初中为10∶1,小学为15∶1,基本做到中小学校宽带联网。 (二)实施郊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工程。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库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区健康保健服务系统建设。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扩大推进。有条件的区(县),要探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为郊区农民的就医创造良好条件。 (三)实施郊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从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着手,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数据项目,注重数据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开展农业户籍人口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工作,建立适合郊区特点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和服务管理模式。到2004年底,基本完成郊区农业户籍人口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发卡工作,形成全市城乡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 五、全力推进郊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推进郊区公务网建设。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内基本建成区县公务网,并以公务网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全面建成郊区各级政府部门及乡镇内部工作局域网。到2003年底,郊区各区、县政府以及22个中心镇政府全面建成内部工作局域网,实现各级政府办公自动化和行政业务网络化。 (二)推进政务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公务网平台积极推进内部办公、信息、会议、督察等主要办公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快开发郊区综合经济、城镇建设、农民收入分析等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对政务流程的再造,增强政务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 (三)推进政府社会服务功能的完善。加强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年内全面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上网,扩大政府网上为民办事范围,深化在线服务功能,到“十五”期末,所有政府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要通过政府网上办事系统的开发,促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的整合与优化,提高政府的办事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郊区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郊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委作为郊区信息化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郊区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市信息办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郊区信息化的规划和指导。郊区各区(县)、各部门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信息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郊区各区(县)信息委(办)要对本区域的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确保郊区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郊区信息化的投入保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郊区信息化投入机制,实行政府投入和市场融资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郊区信息化建设资金。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郊区的信息化建设。要不断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本市和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人投资郊区的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郊区信息化的人才队伍建设。郊区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针对当前郊区信息化人才匮乏的现状,要采取引进和培养并举的方式,加强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以满足郊区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要在郊区营造信息技术人才创业环境,广泛吸引海内外人才参与郊区的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郊区信息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形成信息安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信息安全防御能力。对于新建或改建的信息系统,要配套建设信息安全子系统,使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经有关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认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网络、信息产品和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