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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城区房改办: 你们报来的《西城区关于农转居人员房改购房方案请示》(西房地[2002]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区从实际出发制定的《农转居人员房改购房实施办法》,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有利于妥善解决农转居人员购房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市政府房改办同意这一实施方案,并请你区抓紧组织落实。 二、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问题,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涉及产权单位和农转居人员等多方面利益。请你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中注意做好与其它区县和有关单位及开发企业的协调工作,做好对广大农转居人员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遇有政策性问题及时报告。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