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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金融机构之间必须加强同业协作,对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进行联合制裁 为确保金融债权的安全,银行同业协会要会同各家金融机构制定统一、科学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信用程度高的企业建立“讲信用企业光荣榜”,在授信额度、贷款发放、利率浮动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同时,银行同业间还要制定《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办法》,对逃废金融债务、赖帐不还者给予警示;警示无效者,启动同业制裁机制,联合各家银行进行制裁。对被协调小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要列出名单,并通告人民银行金融债权管理部门和全省各家金融机构。凡被记录在案的企业,其贷款卡年审时一律不得通过,也不得办理有关开户许可转移手续,对其停止授信和限制结算。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全省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诚实守信观念的宣传,宣传形式可以多样化,但要注重成效。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逐步在全社会树立起“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的观念,引导企业养成以诚信为本的良好经营风尚,营造出“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同时,各新闻媒体还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