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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计价管[2002]640号
【颁布时间】 2002-06-26
【实施时间】 2002-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生猪存栏保管收费标准的批复

澄迈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收取生猪、牛进仓保管费的申请报告》(澄价费字[2002]4号)收悉。鉴于你县食品公司投资改造的生猪存放栏已投入使用,并为生猪经营者提供保管服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待宰生猪进仓存栏保管费标准为每头每次3元,牛保管收费标准可暂参照生猪保管的标准执行。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中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三、以上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分解项目收费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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