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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6-25
【实施时间】 2002-06-25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688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空间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长株潭三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在一体化进程中,要把产业发展重点的选择、空间布局的调整和长株潭城市发展趋势有机结合起来。高新技术产业在布局上要以现有空间分布为基础,沿湘江西岸形成以长沙高新区、岳麓山大学城、湘潭大学科技园、株洲高新区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带。三市要将现有分布在三市城市中心区和三市沿江地区生产型企业逐步外迁至三市总体规划布局的新工业区,远景规划在该地区的东部沿南北向发展轴线采取串珠型布局新的工业区,形成一条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带。长株潭第三产业的布局重点,要放在三市城区的各功能区,并突出各自特色、扩大辐射半径、增强带动功能、避免重复建设;长沙市主要是金融、证券、保险、市场中介、咨询、旅游、文化、教育等新型第三产业。株洲主要是运输、流通、仓储等产业。湘潭主要是旅游、教育、商业。餐饮等产业。
  
  六、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政策导向
  
  (一)统一认识,改善管理,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区域、大产业的全局意识,把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实施和完善,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省直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充分体现对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支持。三市政府都要立足于三市作为一个整体,在经济和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产业政策方面体现和服从三市经济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的要求。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产业一体化协调工作,建立三市产业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及时解决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工业园、区的设立,要经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会签。
  
  (二)加快基础产业和设施的联网建设,为长株潭产业一体化构筑开放、畅通、高效的基础设施硬环境。在推进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进程中,要加快推动和完成长株潭基础设施硬环境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要立足于为长株潭特大网状城市群的形成和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服务,对内推进三市一体化进程,三市共用、共享,引导城市和产业有序发展,对外发挥三市的经济核心作用,增强经济辐射力和吸引力,带动区域发展。已编制的长株潭交通、电力、金融、信息、环保5个网络专题规划,“十五”时期要继续实施,尽快形成三市交通同环、金融同城、电力同网、信息同享、环境同治,早日构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平台。
  
  (三)统一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形成良好的产业一体化发展软环境。一是制定区域统一的产业政策。各市的产业政策都要服从区域产业政策,接受区域产业政策的指导。二是统一所有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各种收费。三是进一步协调改革三市户籍制度,建立开放、畅通的人员流动机制。四是清理和撤销三市间交通关卡,降低物资和人员流动成本。五是构筑三市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三市间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六是建立三市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对一体化过程中需要退出的产业和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要尽快制定各项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富余人员。
  
  (四)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和扶持力度,努力发展四大产业群。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牵头,会同财政、建设、国土资源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三市有关部门制定培育、扶持三市四大产业群的具体办法(省计委负责电子信息技术与设备产业群。省经贸委负责交通与电机设备制造产业群和食品与制药产业群、省计委和省教育厅负责文化与教育产业群)。三市各级政府要努力清除产业群发展的障碍,沟通信息和传播研究成果,为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构筑企业的技术平台,促进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建立良好的制度和税收环境,通过不断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扶持力度,营造一个支持四大产业群发展的氛围。
  
  (五)加大改革改组力度,建立一支推动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企业生力军。加快产业一体化与优化资本配置,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支持和鼓励企业跨区联合、兼并与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长株潭地区重点产业的生产集中度,推动企业向集团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一是要重点扶持一批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其高速度、高水平、高层次发展。二是要全面改善长株潭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融资。技术培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扶持重点发展产业中的就业型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向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周围集中。三是设备落后、技术陈旧、产品市场前景不明的企业要积极转产,进人四大产业群及重点发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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