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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行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有所加强,制定了一批农产品标准,实施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认定了一批农业名牌产品和绿色农产品。但是,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还不能适应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和国内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严重制约了我省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加剧,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我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推动我省农业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提高效益农业的发展水平;有利于适应人世后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突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限制,扩大我省农产品出口;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者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标准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摆上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促进我省农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的全面提高。 二、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当前的主要任务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组织、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农业环境保护为基础,以加强检验检测监督为手段,全面规划,分级实施,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行业全面树立质量安全观念和品牌意识,培育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在生产环节,重点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落实生产环节各项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在加工环节,严格质量监控和检验把关,实施加工、保鲜、储运和包装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流通环节,加强监控,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标明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优质优价。在环境保护方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对人体有害的兽药、渔药、添加剂、重金属等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无毒、低毒的生物农药和有机农药等,降低残留,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在监督管理方面,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有效运行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经过3—5年努力,全省制定和实施粮油、蔬菜、干水果、茶叶、畜禽蛋奶、蜂产品、水产品、食用菌、食用笋、花卉等十大类主导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基本实现“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使全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有明显提高。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要坚持先易后难,注重基础,突出重点,配套推进。当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制定农业标准。省质量技监部门要协同农业、林业、渔业、环保等有关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农业标准体系规划。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与地方标准相配套,坚持“技术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并重,品种标准与生态环境标准并重,符合当地生产实际与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并重”的原则,有计划地制定地方特色农产品系列标准规范。当前要加快出口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的制标工作,并逐步向大宗农产品普及。做好出口农产品的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今明两年,重点抓好畜禽、茶叶、蜂产品、食用笋、水果、水产品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试点。加强农业标准研究,建立国内外农产品标准信息库,编写出版“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年鉴或白皮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必须通过网上或其他渠道向全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