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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2]310号
【颁布时间】 2002-06-25
【实施时间】 2002-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8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儒苑大学生公寓有限公司: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教电(2002)66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生的收费标准为: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公寓内床上用品一般应由学生自主采购,公司为住宿生代购的一次性物品,可按进价据实收取,不得盈利。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你公司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
  
  四、本通知自2002年6月25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津价费(2001)119号)同时废止。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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