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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41号
【颁布时间】 2002-07-15
【实施时间】 2002-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8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黄工程全线试通水的通知

引黄工程历经十年的艰苦建设,2002年将全线试通水。从7月22日至10月底,将对引黄工程五座泵站一期工程全部机组进行带水调试,对联接段PCCP管道进行静水压试验,对总干线、南干线、联接段所有隧洞、水库、渡槽、泵站等进行试通水,为实现安全试通水,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全线试通水圆满成功,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带水调试和全线试通水涉及总干线、南干线、联接段、汾河81公里天然河道所有过水建筑物,输水线路途经偏关县、平鲁区、宁武县、古交市、娄烦县、静乐县、尖草坪区等,过水建筑物分别在大岔沟、大青为、沙峁西沟、水泉河、偏关河、西坪沟、小沟儿涧、头马营、汾河设有泄水通道。
  
  二、沿线各市、县、区要按照河道管理规定认真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利用河道从事作业者要坚决纠正,要严格按照防汛要求保证试通水顺利。
  
  三、带水调试和全线试通水期间将利用各泄水通道进行不定期开闸泄水,沿途各乡镇、单位、村庄及个人从即日起,在大岔沟、大青沟、沙峁西沟、水泉河、偏关河河道、西坪沟、小沟儿涧、汾河河道从事采砂、采石、施工及其它作业或过往的人员、车辆、及放牧牲畜要特别注意安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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