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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08〕23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09〕15号)、《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筑党办发〔2009〕7号)文件及省人民政府与贵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市(州、地)推进责任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与省建设厅研究决定,将花溪区作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和省建设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县(市)推进的示范区。为确保整区推进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花溪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推进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 李涛(市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 帅文(市政府副市长) 徐恒(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梅俊(市委副秘书长) 莫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桂云(花溪区委书记) 田平(花溪区政府区长) 陈新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宗文(市发改委主任)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马国中(市农办主任) 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汰甬(市交通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向阳(市农业局局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陈贵蜀(市蔬菜办主任) 王晨光(市供销社主任)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葛宇菁(市旅游局局长) 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 卢永康(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杜清(市规划局局长) 李豫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陈光勇(市残联理事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兵(武警贵阳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索美英(省农村信用联社贵阳办事处主任) 康志(市委督查室主任) 应建琴(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田平、任筑江同志任主任、花溪区委副书记罗德亚任常务副主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刘强、花溪区副区长班德勋、副区长罗松华任副主任。工作完成后,指挥部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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