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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价[2002]374号
【颁布时间】 2002-07-12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武隆县中心庙水库城镇生活供水价格的批复

武隆县物价局、武隆县水电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确定中心庙水库城镇供水价格的请示》(武隆物价文[2002]24号)收悉。鉴于中心庙水库为尽快地发挥供水效益,在枢纽工程尚未全部建成的情况下,已开始向城镇生活试运供水。为了适当补偿该水库的供水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城镇供水(源水)价格暂按每立方米0.15元的试销价格执行,待水库的竣工决算完成后,再重新核定其供水价格。
  
  以上价格从2002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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