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物字[2002]052号
【颁布时间】 2002-06-24
【实施时间】 2002-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东宝花园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百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东宝花园物业管理收费主体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接受委托对东宝花园实施物业管理时按宁价房物字[2000]079号批复的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试行,非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事项仍按宁价房物字[2000]079号文执行。
  
  本批复试行期半年,试行期满后,你公司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等级收费标准。
  
  特此批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