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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2]133号
【颁布时间】 2002-07-12
【实施时间】 2002-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0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各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方案的审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黄诗福(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林树枝(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康涛(市计委副主任)
  
  许加坤(市人事局副局长)
  
  林云婵(市编办副主任)
  
  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林灵(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钦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海疆(市工商局副局长)
  
  洪和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林起(市体改办副主任)
  
  高叔平(市建设与管理局设计处处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树枝兼任主任,高叔平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会议确定,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与管理局。
  
  各区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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