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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浙价商[2002]224号
【颁布时间】 2002-07-12
【实施时间】 2002-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2年夏、早秋茧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我省今年夏、早秋茧收购在即,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茧丝绸市场供求状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2年夏、早秋茧收购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夏、早秋茧的中准级鲜茧(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100%)收购中准价格(含税)为每50公斤56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0%;实行“组合售茧、缫丝计价”的地区,鲜上茧每1%出丝率的价格为43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0%。
  
  二、各地的具体收购价格,补正规定和方格簇茧收购价格政策,以及其它事项均按《关于2002年春茧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浙价商[2002]15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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