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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
【发文字号】 吉省价经字[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06-21
【实施时间】 2002-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金桥等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长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长春市金桥等两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请示》(长物价[2002]47号)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长春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金桥花园”(工大新村以东,东风市场以南,东岭南街以西,南湖大路以北,住宅销售面积:40180平方米)平均最高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10元。楼层参考价格:1、6层和6层半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10元;2层为每平方米1910元;3、4、5层为每平方米2110元。
  
  二、长春星宇集团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华宇小区二期”(东起公路工程局、肿瘤医院宿舍,西至黄金研究院墙,微电子宿舍,南起湖光路,北至南湖大路规划红线范围内,住宅销售面积:50523)平均最高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90元。正阳楼层参考价格:1、7层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5元;2、6层为每平方米1950元;3、4、5层为每平方米2050元;厢房1、7层为每平方米1500元;2、6层为每平方米1600元;3、4、5层为每平方米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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