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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价管函[2002]263号
【颁布时间】 2002-07-10
【实施时间】 2002-07-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2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确认驻马店市小火电上网电价的复函

驻马店市计委:

  
  你委报来《关于重新明确驻马店市小火电上网电价的请示》(驻计价工字[2002]232号)收悉。目前驻马店市古城电厂和热电厂的上网电价分别是0.355元/千瓦时和0.345元/千瓦时。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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