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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2]140号
【颁布时间】 2002-06-19
【实施时间】 2002-06-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3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信息工作。增刊《昨日政务要情》,将“领导批示”、“领导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及时、简要地刊发出来,以体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行为。信息编辑要抓大事、抓重点,力求准确、及时。
  
  五、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加强重要会议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力度。督查处要积极参加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会议宗旨,对市长、副市长的主要活动,要随时掌握,及时督办;从6月1日起,在《督查通知》中突出领导批示内容,用黑体、大一号字表示;将市政府向人大做的工作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汇报工作调整到各对口业务处室和法制局(与自治区对口)。
  
  六、充分发挥对口秘书处室的协调接待作用。凡找市领导解决问题的来访者,均先由各相关秘书处负责接待,可以立即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需协调解决的,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处室无法解决的按照程序逐级请示处理。
  
  七、加强政策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大局进行政策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自下届政府起《政府工作报告》及涉及全市性的综合讲话稿由政研室、秘书二处草拟。
  
  八、改进总值班室工作。为了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群体上访事件的情况,总值班室开展“值班快报”信息报送工作;政府召集的各类会议均由总值班室负责通知、签到、布置会场等;负责市领导的活动安排和外出迎送工作;将编制“领导一周活动安排”改为“领导活动日报”;市政府领导外出检查落实工作、调查研究、出席重要会议时,对口秘书要陪同前往,做好服务和记录并将信息报信息处;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要求,总值班室在每次大假(春节、五一、十一)后的第一天12:00前上报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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