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计费字[2002]973号
【颁布时间】 2002-06-19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园邮资门票价格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成吉思汗陵园实行邮资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鄂价字[2002]17号)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内价费字[1999]8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在原门票的基础上增加邮资门票制作费1元/张。即邮资门票售价为每人次36元。在增加邮资门票后,不得取消普通门票以供旅客自愿选择。
  
  本批复从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